点痣:美容院违法点痣将受“双罚”
“我们就是给顾客点了个痣,怎么就违法了呢?”
近日,
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对一家违法开展点痣的美容院及美容师双双作出行政处罚。
赵女士在通州区某生活美容机构接受生活美容服务,
美容师孙某为了劝说赵女士办卡消费,承诺免费为她做面部祛痣项目。
点痣所用的药水为美容院购进,将药水点在患处,通过“化学剥脱”的方式来祛痣。
药水点了几下,赵女士就感到患处有灼烧感,要求美容师停止点痣,随后去医院进行检查。
但为时已晚,医生诊断赵女士的患处表皮组织已被破坏,需要手术治疗,很有可能留下疤痕。
在赵女士提供的证据面前,该美容院和美容师承认开展了点痣行为。
美容师孙某对执法人员哭诉:
“我只是给顾客点了个痣,我不知道这是医疗美容,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啊!”
依据卫生部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将美容皮肤科项目分为无创治疗项目和有创治疗项目两类。
其中有创治疗项目又包括微创治疗项目和手术项目。
孙某为顾客提供的服务是用药水点痣后表皮结痂、脱落,属于微创治疗项目中“化学剥脱”。
该美容院许可项目为生活美容,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美容师孙某不具有医师相关资质。
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取证,最终对该美容院和美容师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点一颗痣,受罚数万元。
这个教训让该美容院和美容师孙某对医疗美容有了深刻认识,主动向执法人员借阅相关法律法规资料进行学习。
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也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做医疗美容要到有资质的机构,请有资质的医师开展服务,切莫因小失大。
本文摘自通州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