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文章摘要
职业病就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卫生部职业病报告数据显示,尘肺病和急、慢性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90号令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 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者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 统称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 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